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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工商发布12315报告
网络和微信消费投诉持续上升
2018-02-11 10:17:51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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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工商局日前发布2017年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消费投诉性质呈现日益多元化格局,网络和微信购物持续上升。

2017年,州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686件,涉及金额662.7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38万元。商品类的投诉举报430件。排在前三位的投诉举报依次是:食品96件,占商品类投诉举报的22.3%;首饰63件,占商品类投诉举报的14.6%;交通工具62件,占商品类投诉举报的14.4%。服务类投诉举报256件,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电信服务41件,占服务类投诉举报的16%;餐饮和住宿服务26件占服务类投诉举报的10%;互联网服务24件、占服务类投诉举报的9.3%。

2017年,全州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1件,案值14.64万元,罚没金额36.94万元。查办的案件主要包括:网络虚假宣传案7件,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14件。组织开展行政约谈工作3次。

报告显示,2017年消费者投诉数量明显增长,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86件与去年同期581件相比,增加105件,增长18%。消费投诉性质呈现日益多元化格局,属于合同的投诉由2016年62件上升到今年的83件,增加21件,增长率达33.9%;消费者对人身权利、人格尊严的侵害认知程度有所提升,今年共受理涉及人身权利的投诉共4件;消费者对虚假宣传、销售诱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关注较高,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投诉由去年的34件上升到今年的79件,增长率达132.4%;食品安全投诉增长较快,共受理67件,大部分涉嫌职业索赔。网络和微信购物持续上升,全年共受理网络、微信消费相关的投诉举报共126件,同比增加2.8倍,主要涉及食品、珠宝玉石、保健品、宾馆酒店、金融服务等消费争议。网络、微信消费因其经济方便、多样快捷的消费方式正逐步成为消费者所热衷的消费模式,但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夸大宣传、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导致网络、微信购物投诉举报数量不断增加。

记者 刘芬 通讯员 闫美香(德宏团结报)

责任编辑: 赵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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