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德宏州政府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会上宣读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德宏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护工作职责推进的通知》;州环境保护局局长通报了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中央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有关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同时,听取了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落实情况。
据悉,中央环保督察组对云南省11个州(市)开展下沉督察工作。为迎接督察,德宏州加快交办投诉案件的办理进度,立行立改,在规定时间和期限内做好办结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会上,州政府副州长李朝伟分析了我州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我州污染防治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了严格要求。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职责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担起环境保护职责;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认真准备档案台账、痕迹资料等,做好迎检准备;各县市、各部门强化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保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全力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对于环境违法案件要做到严格督察,严肃处理,严格问责,杜绝出现零问责情况。
记者 肖素梅(德宏团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