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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用好用准党纪法规“两把尺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2日 15:49:06  来源: 云南网-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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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芒市:用好用准党纪法规“两把尺子”

  今年以来,芒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双重职责,按照纪律审查和法律审查同步进行的原则,用好用准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两把尺子”,不断提升审理工作质效。

  队伍建设从“融合”到“和合”。芒市纪委监委今年以来组织90余名干部参加省纪委举办的“转隶融合、素质提升”视频培训班,第一时间了解上级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依托“每周一学”“每月一考”“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常委会”等活动,传达《关于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说》《冯志礼在云南省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新精神新要求,学习《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市县巡察》等社论文章,丰富理论涵养;开展案件审理业务培训,采取案例剖析、重点解答、座谈交流等形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辅导讲解。同时,聘请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为纪委监委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理论辅导和实践指导,提升融合后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监督检查从“单兵”到“协作”。整合优化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审查室、派驻机构关于执纪监督的工作关系,通过将节点串连成线,持续坚守,形成有张有弛的工作节奏,上下一体的同频共振,有效净化节日风气、推动作风持续深入好转;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叠加效应,全面掌握某个监督区域或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截至目前,共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专项检查5次,对578个(次)单位、2家(次)饭店、3个(次)超市、3家烟酒专卖店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核实和处理。

  审理质效从“针对性”到“综合性”。在案件审理中,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把握执纪和执法的边界关系,对党员干部的行为先用纪律的尺子进行衡量和认定,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再用法律的尺子守住底线不放松,实现纪法各显权威、相互衔接贯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从一开始就以诉讼审判标准收集、固定证据,真正使办案模式由“中途换车”成为“直通车”。今年以来,先后选派3名干部到省、州纪委跟班学习;抽调55名干部参与留置案件,提升“实战”能力,积累办案经验。截至目前,市纪委立案44人,市监委立案7人,切实有效发挥了深化治本功能和案件审理职能优势,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和同向发力。(通讯员 李霞)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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