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宏州乡村清洁条例》立法启动
11月20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德宏州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启动会,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立法工作,力推乡村清洁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针对《条例》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州人大常委会前期成立了调研组,对《条例》立法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各县市实地查看了乡村垃圾、污水处理、公共厕所等建设管理情况;听取了州及部分县市政府对乡村清洁工作建设管理情况、存在问题、立法可行性意见的汇报;广泛征求了各级政府、广大干部群众对制订全州乡村清洁条例立法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认为农村环境污染日趋严重、问题凸显,环境卫生治理已刻不容缓。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清洁问题成为必须解决的不可回避的突出问题,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拦路虎”。当前,全州乡村清洁工作在基层农村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但管理不规范、缺乏法律政策支撑是一个共性问题,制约了工作的深入推进,亟需通过立法给予规范统一,提供法律保障,持续有力推动。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雨发要求,要立足德宏实际,抓住乡村清洁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期完成《条例》立法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记者 曹园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