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州开展各类谈话5.7万余人次
“全州各级各部门开展各类谈话57569人次,其中常规性谈话53214人次、处置性谈话398人次、调查性谈话3957人次。”这是州纪检监察机关抓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动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让各级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中工作生活,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成效。
“就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巡察发现的问题,我约谈了分管联系的2个州直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责任同志,针对苗头性、倾向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州政府一位副州长说,一对一、面对面与管理联系、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做到工作分管到哪里,管党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真正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对单位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错误,认真抓好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因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副州长约谈的州直某单位负责人郑重表态。
州纪委监委把监督摆在首位,牢牢抓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有力武器,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不断丰富完善“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使之越用越活、越用越灵。对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且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分管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谈话,促使分管领导既掌握业务工作进展,又熟悉其思想动态、作风纪律等个人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提醒、勤过问,督促其转向纠偏,做到工作分管到哪里,管党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既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真正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又让干部学会在监督和约束中工作生活,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据介绍,《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将谈话分为常规性、处置性、调查性,明确了“三能谈、三必谈、三不谈”标准和“四谈、四查、四不放过”要求,对谈话对象问题没有说清楚的不放过、认识不到位的不放过、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没有找准的不放过、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同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谈话后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对谈话后作风纪律转变不明显的,再组织开展二次谈话,并视情况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确保谈话实效。(通讯员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