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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陇川代表团五位代表建议 在乡镇试点成立综合执法队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17:10:15  来源: 云南网-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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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陇川代表团五位代表建议 在乡镇试点成立综合执法队

  出席州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陇川代表团的张晓明、张滚豹、金桥弄、李小三、寸凯等五位代表建议,在乡(镇)试点成立综合执法队,建设美丽和谐新农村。

  五位代表表示,在发展过程中,为追求经济利益,农村群众违规违章建设行为屡有发生,不同程度地侵占了基本农田、林地和道路,不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农田、自然环境和交通设施造成破坏,而且严重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由于乡(镇)无执法权力,县级综合执法部门又鞭长莫及,导致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处置,乡(镇)只能以警告、限期整改的告知、上报上级部门处置等方式处理,造成了“重警告、轻处罚”的现象,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五位代表建议,在乡(镇)试点成立城乡综合执法队,作为县综合执法大队下属机构,给予机构编制人员3至5人,设公益岗位人员3至5人,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供养。执法队成立后,负责衔接县级综合执法部门,配合上级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日常监测并处置上报乡(镇)辖区内侵占农田、林地、交通设施的私搭乱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辖区综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和处置各类违规违章建设行为;做好政策法规的宣讲宣传,提升群众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乡村环境。(记者 陈子鸥)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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