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宏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2月26日上午,德宏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番跃平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明山、董成宝、杨丽云、宋雨发、俄吞、赵兴倬,秘书长聂茂华以及22位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作出的部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在充分肯定州政府和州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工作的同时,提出州政府及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继续贯彻好有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好审议意见,奋力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州中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审议意见,将之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依法监督的具体行动和全面推进全州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重要契机”的思想认识,推动全州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州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加强跟踪监督的力度,开展实地抽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或者成效不明显的,要作出情况说明,并限期整改。
会议认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之一。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州政府及县(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报备、及时报备,州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审查制度,依法有序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副州长李正环代表州政府作表态发言。
州人大常委会副厅级领导柳五三、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余中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向红和州监委、州委办、州政府相关部门、州政协办、州纪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专工委室副主任、调研员以及各县市人大常委会1位副主任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2名州十五届人大代表和3名州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列席。(记者 曹园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