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政协督察水库湖泊河(湖)长制工作
7月24日,瑞丽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散孟率队对瑞丽市水库及湖泊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督察。
此次督察是根据2019年瑞丽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履行市政协市级河(湖)长制副总督察职责,确保工作落实。督察组实地察看了芒林水库、帕色河水库、姐勒水库、南卯湖、弄莫湖等水库和湖泊,现场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督察内容主要为乡镇、农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河(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瑞丽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瑞丽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及“一河(湖)一策”情况;乡镇、农场河(湖)长办机构建立、力量配备等情况;乡镇、农场开展“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水污染防治行动等十二项专项行动情况;湖库管控情况;河(湖)长公示牌制作安装、管护等情况;市级河(湖)长交办、督办的工作落实情况。
散孟要求,当前正值雨季汛期,要高度重视水库、湖泊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排查隐患风险,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继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切实落实好各级河长的主体责任,联合各部门力量,保障生态保护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宣传和行为规范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超前谋划、科学统筹,把河(湖)长制工作与新时代发展机遇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瑞丽高质量绿色发展。(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