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芒市一药房哄抬口罩价格被处罚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处置一起某药房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案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万元。
1月27日至29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群众举报称:芒市某药房高价销售口罩、销售的口罩不合格,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接举报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出动,经调查发现,芒市某药房大幅提价销售口罩,执法人员调查时药房不能提供进货、销货票据、账簿,无法计算违法销售金额。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万元。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私自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努力稳定价格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希望广大经营户,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广大群众在购买时一定要查看是否明码标价,识别规格,进行索证索票;发现恶意哄抬价格或销售假冒伪劣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