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宏:用好考核“指挥棒”促纪检干部履职尽责
“优秀等次:瑞丽市纪委监委、州委巡察办、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等9个单位(部门);合格等次:芒市纪委监委、办公室、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印发了2019年度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
据了解,德宏州纪委监委综合考核领导小组通过量化考核打分、定性考核打分、评定考核结果等步骤,分别对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州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州委巡察机构和各县(市)纪委监委进行了考核,评定出优秀单位(部门)9个,合格单位(部门)32个,基本合格单位(部门)6个。
综合考核,怎么考?考什么?德宏州纪委监委在拟定综合考核办法时,明确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采用百分制进行。针对不同单位(部门)履行责任的重点,考核内容各有侧重。定性考核由德宏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从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履职尽责、队伍建设、纪律作风、业绩创新等五个方面对被考核对象打分,取平均分值作为该考核对象得分。
为突出工作的“辨识度”和“贡献率”,综合考核把“创新亮点工作情况”作为加分事项,细化加分分值,纳入考核,着力激发干部创新争优热情。
考核结果如何运用,才能真正用出效果?德宏州纪委监委坚持正向激励和从严要求相结合,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部门)予以表扬,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陇川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等6个单位(部门),将由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整改。(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