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2年底 德宏70%党政机关将建成节约型机关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8月5日,德宏州印发《德宏州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推动党政机关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德宏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机关事务、发改、财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州直各部门、各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挖掘先进典型,加大总结交流宣传力度,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方案》明确了创建内容,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设置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推行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合理利用水电资源,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深入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节约型机关创建及评价参照《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满分100分,分2个等级,高于80分(含)视为达标,低于80分为未达标。按分级负责原则进行现场抽查。
《方案》强调,全州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与创建。在2020年以前,全州2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2021年和2022年,建成节约型机关比率分别达到40%和70% 。(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