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州六举措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德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以六条举措提升全州退役军人创业积极性。
《通知》要求,各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坚决扛起主责,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以强烈的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上来,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通知》提出,要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目标,针对当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六条举措切实推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健全指导团队建设。各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摸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意愿需求,按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服务规范的原则,广泛征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集智聚贤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智力支撑。
二是规范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确定工作。选定准入手续全、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齐、教学质量高、管理制度严、社会信誉好、就业效果佳的院校和机构,督促指导承训机构突出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
三是全面推进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要摸清退役军人情况和就业需求,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和退役军人注册使用系统,形成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发布就业岗位,退役军人通过互联网投递简历,相关职能部门收集发布本地开复工就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等信息的工作格局,打通就业信息“堵点”。
四是加强就业创业指导,用好用足优惠政策。按照普惠加优惠的原则,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落实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根据就业创业贷款政策要求,各县(市)每年在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给县(市)贷款总户数中,倾斜不少于2%的比例扶持退役军人创业。
五是优化课程设置,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强化创业培训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激励引导、广泛参与、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新机制,让退役军人真正通过培训转变创业观念,激发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巧,增强创业能力。
六是加强创业园区建设,优化创业氛围。积极鼓励退役军人入驻园区,各园区给予优先同意入驻。园区为创业者提供低租金或免租金、低收费或零收费、“一站式”服务的创业平台,增强创业动力,降低创业成本,减少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杨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