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前预留执行款 优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法官同志,谢谢你们了。我们守电站的工人工资历时3年终于拿到手了,钱虽然不多,但也是我们辛苦劳动所得,如果没有执行法官的充分全面考虑,我们的钱什么时候能拿到手还是一个未知数,太感谢了!”
近日,盈江法院成功执行了沙某某等6人与盈江县某电站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共执行到位资金59200元。
因电站负责人涉及其他经济纠纷,依照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依法处置了该电站。在评估拍卖过程中,沙某某等多名电站职工到法院反映工资未得到支付问题。法院向该电站进行核实,电站负责人表示确有此事,电站停产,致使工人的工资一直无法支付。因电站拍卖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法院分配拍卖款时,积极征得在先申请执行人同意,提前给工人预留了相应的工资。
执行法官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履职尽责,深入了解案情、多方协调沟通,使得该系列案得以顺利执行,及时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盈江县人民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