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整顿】德宏州公安机关念好“七字诀” 助推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提质增效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机关念好“七字诀”谋划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组织“强”到位
州公安局及时成立整治顽瘴痼疾工作组和9个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1+1+9”工作方案,查纠整改方案、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方案和9个子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工作重点,逐项细化工作措施,做到项目清单化、清单任务化、任务责任化;坚持周例会制度,每周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治工作。

班子“抓”到位
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在瑞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琪勇多次电话督促指导全州公安机关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及各县(市)公安局局长要加大政策宣讲、谈心谈话力度,确保全覆盖、不漏一人。州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4月12日、4月17日两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州公安局教育整顿办及时编发《工作提醒函》(第6期)至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各县(市)公安局局长、州公安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不漏一人地组织学习公安机关“8+3”顽瘴痼疾整治、自查事项报告表等相关内容和开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并针对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和平时掌握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做好责任民警、领导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促使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说明问题,争取从宽处理。通过“一把手抓一把手”、“书记抓书记”,全州公安机关各级负责人切实增强了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为纵深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政策“讲”到位
围绕《云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及《云南省公安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中的追责问责等相关规定,州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分别于3月22日、4月12日、4月17日开展政策宣讲,同时,各县(市)公安局和州公安局各部门同步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在全州公安机关营造良好自查自纠氛围。

意见“听”到位
州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分别于3月16日、4月15日两次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邀请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特约监督员代表、案件当事人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向各位代表介绍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目标任务,主动公开要整治的顽瘴痼疾内容和主要措施,并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州公安局向州级各单位发出《整治顽瘴痼疾征求意见函》,认真参加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等,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针对意见建议,制定《意见建议分解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交心“谈”到位
全州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六必谈”要求,按照“8+3”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清从宽从严政策,讲透教育整顿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基本原则,通过推心置腹规诫劝告,促使有问题的民警打消了顾虑,促使其主动讲清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自查“做”到位
在广泛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和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一轮自查自纠,广大民警、职工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实事求是地对个人事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填报,并主动找组织说明问题。

线索“核”到位
全州公安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挖彻查民警、干部职工违纪违法线索,提前制定《案件线索查办细化方案》,广辟线索举报途径,发布受理线索举报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公布电话、邮箱、信箱、地址等4种举报方式,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对受理的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处置工作,坚持查实一个、处置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件件有着落。(德宏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