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宏发布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通告
迄今,云南记载可食的野生菌在1000种以上,毒菌为200余种,易混淆常误食而引起中毒种类为20余种。因误食有毒野生菌发生的中毒事件层出不穷,教训极其惨痛!
随着雨季来临,野生菌陆续上市,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通告:
一、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购买、食用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云南省常见有毒野生菌可以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查询。
二、食用野生菌应避免多种类混杂,烹饪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严禁生吃凉拌,不宜同时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聚餐等群体性用餐,严禁自采、购买、加工野生菌类(含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六、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宣传预警、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首诊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救治,对误食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直接转至有救治能力的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
七、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
八、各地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含干制品),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九、各地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附:
一、加工食用野生菌注意“4不吃”
1.太幼小、霉变的菌子不要吃。菌子太小难识别,霉变的菌子有其他毒素也可引起中毒。
2.最好不要吃杂菌。杂菌不易识别,如果同时误食几种毒菌,对身体的危害程度会更大,医疗救治也更困难。
3.一定要煮熟炒透。有些菌种的毒素经高温加热后可被破坏,但有些剧毒菌种毒素高温依然不能破坏,所以不要误食最重要。
4.吃菌子最好不饮酒。酒精可以促进毒素的吸收,也可能与毒素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新的毒素,从而加重中毒症状,因而吃菌时最好别饮酒。
二、吃菌子中毒怎么办?
有毒野生菌之所以会引起中毒,是因为含有有毒物质(毒素),如:破坏人体肝脏的毒肽;引起贫血的溶血素;导致幻觉(如幻视、幻听、狂歌乱舞等)的裸盖菇素;误食有毒野生菌,这些毒素就会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进而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等器官。
凡是在吃过菌子10分钟后至72小时内,有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其他不适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催吐:用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然后用筷子、手指、汤勺等硬质东西刺激其咽部,帮助呕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催吐后,最好让患者饮用少量盐糖水,补充丢失的体液,防止脱水导致的休克。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2.立即就医: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并告诉接诊医生自己进食野生菌的种类、时间、地点和同餐者。如果所就诊医院不具备救治野生菌的医疗条件,医院应尽快将病人转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
3.提供食物样本或生物样本给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样本包括: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野生菌样品(未经加工过的野生菌和煮后食用的野生菌);若实在无法提供野生菌样品,也尽量提供呕吐物或胃内容物,中毒者的血液、尿液等。
三、云南常见毒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