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举措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监督
“要坚决管住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克扣私分、挤占滞留疫情防控资金物资问题。”为有效防范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廉洁风险,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规范安全,州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三项举措,强化对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压实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责任。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到哪里,监督检查就紧随到哪里,督促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有关要求,扛牢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制度规定,不断规范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督促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信科技、住建、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严格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有效管理使用社会捐赠款物;督促财政、审计等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跟踪监督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确保管理规范、使用合理、高效廉洁。
加强现场监督、跟踪监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围绕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的拨付发放、分配、管理使用、监督管理等持续加强监督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大额资金安排使用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从严管好用好;是否被截留或挪作他用,有没有专款专用;是否存在随意支配使用,扩大开支范围,增加不必要支出的问题;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用疫情防控资金变相公款吃喝;各类补助资金是否建立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台账资料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克扣、挪用或挤占等问题。物资管理使用方面,重点检查物资设备采购是否依法依规,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相关采购规定;是否存在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甚至吃回扣、搞不正当交易等以权谋私、利益输送问题;是否严格执行采购标准,确保产品质量;是否按标准储备,严格管理使用,发放明细是否清晰等。通过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资金物资用在刀刃上。
强化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以及巡察机构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和部门优势,突出重点,开展精准监督;健全完善“2+1+1”工作机制,整合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力量,开展联合监督、联动监督,推动形成监督合力;认真梳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和单位反馈,持续跟踪问效;对问题突出的,该提示预警的提示预警,该发监察建议的发监察建议,该约谈批评的约谈批评,督促抓好整改,系统解决问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克扣私分、挤占滞留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等问题,采取优先办理、严查快办,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形成强大震慑,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