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绿水青山映碧空 春江水暖入画来——德宏州近年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纪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河湖管理保护新老问题交织、逐步凸显。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我州将河(湖)长制工作摆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位置,举全州之力,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州389条河流、3个人工湖、73座小二型以上水库、137条渠道、73座坝塘共设置四级河(湖)长1354名,年均巡河3万余次,520名乡级河(湖)长、668名村级河(湖)长、844名农村巡河员、护河员成为守护河湖“最前哨”,河(湖)长制体系延伸到了村一级,打通了河(湖)长制的最后1公里。全州四级河(湖)长积极履职,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河流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长制总体目标得到进一步落实。
“河畅”——构建人水和谐的“安澜之河”
因势利导,治水在“疏”不在“堵”。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河流空间管控,全州河道行洪能力显著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升,构建了人水和谐的“安澜之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全面完成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河湖库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累计划定河流389条,划定湖泊3个,水库73个,设置界桩界碑及公示牌3600余个;累计清理整治“四乱”和妨碍行洪突出问题666个,清理河湖岸线20.52公里,拆除临河沿湖违建5.3万平方米,退出围垦种植面积9500余亩,恢复河道滩地1.2万余亩;累计开展联合执法巡查1300余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530余起。河湖问题得到有力遏制,河湖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减少,重大问题基本实现零新增。
“水清”——建设鱼翔浅底的“清洁之河”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治河先治水,治水先治污,我州河(湖)长制工作紧紧抓住减少入河污染负荷这一核心,强化河湖库渠系统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设鱼翔浅底的“清洁之河”。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二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累计清理河湖库渠3965条(次),清理河道污染物6.47万吨。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系统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实现化肥、农药使用总量负增长,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城镇“一水两污”和重点河湖保护治理项目。四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全州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0余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量30.78万吨、增产粮食2.53万吨。实施湿地公园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退耕还湿等项目,全州湿地总面积21174.60公顷,湿地保护率为53.23%,自然湿地保护率50.11%。
“岸绿”——构建有树有草的“绿美河流”
“杨柳东风树,青青夹御河”。我州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原则,推进岸线管理保护和河流生态修复,打造沿河绿色生态廊道,构建有树有草的“绿美河流”。一是建设绿美水库,完成14座大中小型水库和1处水利风景区绿化美化工程,共计绿化447.12亩。二是复苏绿美河流工程,完成芒市大河、南底河等5条河流绿化美化工程,完成绿化河道139.2公里,植树3.7万余棵。三是助推绿美湖泊工程,完成盈江县香额湖,瑞丽市弄莫湖、南卯湖绿化美化工程,增加绿植600余棵,绿化面积20余亩。
“景美”——构建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流”
“晴山如黛水如蓝,波净天澄翠满潭”。近年来,全州围绕河湖周边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强水文化体系建设,逐渐形成人文自然景观生态格局,构建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流”。一是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开展沿岸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二是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治理需要,以县域为单元、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2019年以来,全州累计47条(个)河流河段、水库评定为州级美丽河湖,51个(条)河流河段、水库评定为县级美丽河湖,7条(个)河流河段、水库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
河边簇簇绿意盎然,水中鱼儿成群结队,亲水栈道上游人漫步怡然自乐……清风徐来,水光潋滟,飞鸟轻掠水面泛起涟漪,如画风光更迷人。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州不断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做好“治理”文章,河(湖)长制从建机立制、责任到人、搭建四梁八柱的1.0版本,到重拳治乱、清存量遏增量、改善河湖面貌的2.0版本,目前已进入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3.0版本。(杨恩剑)